追踪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泉州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追踪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泉州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追踪丨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泉州物业增值服务费引争议
《泉州这些小区物业费(wùyèfèi)也降了》追踪
业主(yèzhǔ)质疑:与物业费捆绑收取,却没有感受到匹配服务——物业增值服务费(fúwùfèi)引争议
去年以来,全国多地出现物业费(wùyèfèi)下降现象,《泉州晚报》报道泉州也(yě)有多个小区物业费开始下调,引发市民广泛(guǎngfàn)关注。连日来,记者注意到,泉州市不少小区业主质疑(zhìyí)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费收费过高,主要原因是买房时被要求签订了一份(yīfèn)“物业增值服务协议(xiéyì)”。说到物业费,大家并不陌生,但是这个“物业增值服务费”是怎么回事?业主反映的“强制收取”又是什么情况?
□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文/图(tú)
物业费捆绑(kǔnbǎng)增值服务费
“我们小区物业费(wùyèfèi)每平方米高达3.18元,其中(qízhōng),基础(jīchǔ)物业费1.9元、增值(zēngzhí)服务费1.28元。”东海万科城市之光一期的业主陈先生表示,买房时被要求签了物业增值服务协议,如果不签协议就不让签购房合同。
小区物业费事关整个(zhěnggè)小区业主利益
“目前周边同类型小区物业费相应的也有所调整,物业费普遍在1.9元左右,服务内容相差无几,这让我们(wǒmen)难以理解为何要承担如此(rúcǐ)高额的费用。”陈先生(chénxiānshēng)认为,增值服务本应是基于业主自愿(zìyuàn)选择的额外服务,但现在却被捆绑在物业费中(zhōng)强制收取,这无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。
南益刺桐春晓的(de)一位业主也在网上反映,小区(xiǎoqū)物业费每平方米(měipíngfāngmǐ)2.49元,其中特约服务费就占了0.59元,可在日常生活中,他们并没有(méiyǒu)切实感受(gǎnshòu)到与这一高昂费用相匹配的服务质量提升。同样的反映还有,东(dōng)海湾门第小区每月交着每平方米2.8元的物业费,却没有感受到匹配服务;南安中骏云景府,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2.5元,其中增值服务费0.6元。
物业增值(zēngzhí)服务费要交吗
对于业主(yèzhǔ)的(de)疑问,有物业公司回应称,物业增值服务(fúwù)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(shuǐpíng)提高、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更高标准的要求及适应物业行业发展应运而生的,合同约定的“物业增值服务”是面向全体(quántǐ)业主的服务,而非单一业主专属。物业增值服务是在原有基础物业服务上整体标准的提升,而非单一的某项服务的增加。
这几年(nián),物业(wùyè)增值服务费的纠纷越来越多。2023年11月,因被捆绑收取(shōuqǔ)物业增值服务费,晋江万科金域滨江小区多名业主将物业服务公司告上法庭,引起多方关注。不过,经过一审和(hé)二审,泉州中院最终(zuìzhōng)认定(rèndìng),物业增值服务费是有效(yǒuxiào)的,单个业主无权要求解除和退款,并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。对此,业内法律人士张律师分析称,因为按照法律规定,如果《物业增值服务协议》的法律性质被认定为是物业服务合同,那单个业主是没有(méiyǒu)权利来起诉解除合同的,否则可能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记者了解(liǎojiě)到,除了泉州晚报上次报道的(de)泉州万达公馆小区(xiǎoqū)、融创江南府小区已有成功的经验做法外,一些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正在与物业公司探讨降低(jiàngdī)物业费标准,如晋江中南美(zhōngnánměi)的和樾,经过业主们的努力(nǔlì),小区住宅物业费从2.4元降至1.9元;洛江南益清源春晓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2.58元,其中增值服务费0.68元,小区业委会也正在努力和物业公司协商下降物业费。
加强监管保障居民权益(quányì)
有业主提出,关于物业费的(de)制定有没有相关规定?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(dào),2016年前,泉州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,最高备案价1.9元/平方米。由于人工成本上涨(shàngzhǎng)等因素,2016年以后,很多开发商为提高楼盘整体的物业服务品质和形象,在政府备案价格的基础上,采用了增值服务的方式,包括东海、城东片区(piànqū)在内的很多楼盘,当时都采用了这种模式。2019年1月《福建省(fújiànshěng)物业管理条例》重新修订(xiūdìng)实施,对商品房(shāngpǐnfáng)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对政策性(zhèngcèxìng)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。
业内人士陈先生做了相关的解读,前期物业(wùyè)(wùyè)(wùyè)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需要政府备案,可物业会觉得(juéde)这个(zhègè)指导价利润太低,再提供一些增值物业服务,增值服务费就(jiù)产生了。增值物业服务又称物业特约服务,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居住小区内的业户(yèhù)提供的非标准化的专项服务,属基本物业服务之外的特殊服务性商品,应遵循自愿的交易原则。增值物业服务的特点是“基本物业服务之外的”“自愿的交易”。但现实(xiànshí)中常常并不是这样,业主在办理入户(rùhù)手续时,经常被物业要求再签一份《物业服务补充协议》,其中增加(zēngjiā)了一些特殊服务,例如专属管家团队、400客户热线、咨询理财、保险、托管、代订、代收、代发、健康讲座、医疗急救等,不过这些服务是要收费的,就是(jiùshì)增值服务费。
去年市两会期间,市政协常委黄军(huángjūn)红、市政协委员蓝天辉(huī)围绕物业增值服务费问题联合提交提案。他们建议:一是加强(jiāqiáng)对(duì)物业增值费收取项目的监管力度(lìdù);二是加强对增值服务内容与质量的监管;三是加强对增值服务费用使用的监管;四是建立投诉机制。建议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,对业主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,有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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